索引号: xhqrmzf-2023-00077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0 成文日期: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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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3:47:5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相关科室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局内各科室按照“谁监管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的原则,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理念,充分达到信息公开的效果。同时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市环保局网站等信息公开功能,向社会公布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环保信息,极大的方便了公众获取区环保工作信息,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环境保护、环保督察、等相关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9条,其中:中央环保督察7条,污染防治2条。将环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全年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规范,内容更新上做得还不够及时等。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区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把握公开重点,不断拓展覆盖面,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能够更加贴近于老百姓,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2年积极参与溪湖区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由局长带头,办公室配合在政务公开宣传日当天在区政府门前展出条幅及展板,发放传单若干,大力宣传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设立咨询台为百姓解答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另,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