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069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20 成文日期: 2023-0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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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09:43:5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溪湖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按照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以文件通知、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为主,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本年度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共计3条。(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维护、更新、内容保障工作。(二)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根据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的要求,溪湖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对全局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网站集约化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网站内容保障要求。(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安全公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依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机关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标准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界定作了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四)认真抓好落实,打造阳光政务。一方面,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严格把关各类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的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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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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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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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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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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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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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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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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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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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溪湖区医疗保障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个别栏目信息量不足、全局共3个人,工作任务量大,人员少参与度不够,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2023年,我们将在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内容保障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推进溪湖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医保工作涉及民生,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是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我局主动研究、督促、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明确信息发布范围,严格发布流程,实现了从信息撰写到网上发布,层层审核,事事登记。确保信息安全不泄密,不出任何纰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 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学法年度工作计划,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操作流程、保密审查等具体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