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01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2 成文日期: 2023-0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溪湖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09:25:3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溪湖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溪湖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扎实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公开、依法、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安分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依托分局公众号发布信息4717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按照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的通知”落实到位。公安分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日常检查,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避免信息发布的不及时,以后要及时、准确、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