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00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教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9 成文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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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教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3:56: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溪湖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溪湖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了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本年度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提高认识,促进信息公开主动自觉。我局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到教育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教育事业事关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长的殷殷期盼,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局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也是进一步做好我区教育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重大关切,扩大我区教育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全区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加深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主动做、积极做,做得实、做得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度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2.明确责任,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按照“局长亲自抓,局办牵头抓,部门具体抓”的要求,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我局坚持政务公开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校主要领导为组员,局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局办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部门、各学校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3.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教育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培训,提高各信息提供单位、信息员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使全区各学校及全局人员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4.为方便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信息,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教育信息,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设立了投拆电话024—43170300,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监督。2022年度未发生关于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等各类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积极整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持续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实效。

2.持续完善公开内容。加强调研和分析,结合日常教育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

3.持续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