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5-00254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执行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成文日期: | 2025-03-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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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溪湖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持续规范行政行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一、2024年工作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建设
一是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并在科级进修班、中青班等专项培训中作为一个重要课题进行学习和研讨,各级党政机关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本部门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共计50余次。
二是坚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溪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标对表,立足职责职能,制定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创新述法形式,推行“书面述法+现场述法+评议考核”三位一体的述法模式,在组织全区58名领导干部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行100%书面述法的基础上,成立审核评议工作小组,并召开集中述法专题会议,对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进行打分评议。
三是助力辖区公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制定《溪湖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实施意见》,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在精准普法方面下功夫,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制定《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和学法计划清单,通过宪法宣誓和法治思想学习提升法治能力;针对青少年持续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等契机广泛开展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学法活动,通过法治漫画展和制订学生学法手册丰富青少年学法载体;针对村(居)民编纂了《法律法规应知应会一口清》,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益讲座和各类法律宣传周(日)宣传活动提升村(居)民法律意识和常识;通过法治体检和“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等活动,带动辖区法律工作者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守法经营提供保障,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和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开展溪湖区守法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等相关工作。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多措并举,规范执法职权。溪湖区率先在全市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2024年全区5家行政执法单位共108项涉企执法检查事项(计划)通过溪湖区行政执法平台进行公示,构建“服务、管理、执法”新模式,推进营商环境在法治化轨道上高效运行。制定并印发《溪湖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关于印发<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年共梳理涉企重点问题7项,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开展涉企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共计4次,全体执法人员均完成法治教育网60学时的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2024年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86人,通过81人,通过率94%,较2023年提升44%。
二是法律赋能,助力企业前行。区司法局牵头编纂《民法典应知应会一口清》,制作成册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发放。在主要街区设置营商环境征求意见箱,公开征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作风顽疾整治。区法院在石桥子法庭设立“企业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导诉,速裁涉企案件156件,为企业依法维权6654.91万元。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和“企业家服务群”,近距离倾听企业心声,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创新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送法进企业”活动,协调解决辖区内企业发展诉求156个。推行“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挂牌成立溪湖区法律服务站,搭建了法律工作者与园区140余家企业之间合作的平台,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做好“三个服务”,即服务好园区、服务好企业、服务好职工,做好法律“服务员”,把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送到园区企业“家门口”。建立健全涉企执法监管机制,结合“检察护企”专项活动,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市场信心。严厉惩治涉税犯罪,依法严惩虚开骗税空壳公司、职业化犯罪团伙等严重危害税收犯罪,今年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件4人,涉知识产权相关案件3件8人,起诉1件1人。
(三)着力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推进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区级立法工作,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体系。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年共审核区政府重大决策决议68条,审查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36件,向区政府常务会议及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书17件,提供法律咨询39件(次)。
二是着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网上办理。建立健全“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聚焦“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群体,创新推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举措。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时率、准确率100%。
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制约力度。以检察履职“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化解行政争议1件,发现监督线索422条,成案35件,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转变,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5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8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9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8件。
(四)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开展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开学季”开展“与法同行 护航少年成长”法治宣讲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 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漫画巡回展览活动;利用“民法典”宣传月、“2024溪湖区助残宣传日”、“平安建设”宣传月之际对辖区居民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平安建设等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现场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织密法治文化网络,增强普法实效,在溪湖区公众号“溪湖之声”上发布法治宣传工作举措、法律相关小知识等内容;河东街道拍摄法律知识宣传系列情景视频,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热点、开展以案释法、传递法治精神。
二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强法治文化阵地,营造宣传氛围。在河畔小学外墙制作包含法治建设在内的工艺景观墙,以溪湖老工业城区元素为背景,将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相融合。联合本溪仲裁委员会,邀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溪湖区人民法院、辽宁良新律师事务所、本溪电视台等多家单位,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普法连民心”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市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直达溪湖区,为溪湖百姓送上丰盛的法治“大餐”,分别在天桥早市、溪湖人广场、溪湖区三会场村文化广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共有7个社区的300余位社区居民、1个村的60余名村民参加,共发放《仲裁法律、司法解释及法律规范》、《防范电信诈骗》等内容的宣传册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次。
三是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培育“法律明白人”210名,发挥其在普法宣传、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等合法性审查制度。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1098件(含“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成功调解1093件,成功率99.5%,全区各街道共召开“四所一庭”会议77次,通过“四所一庭”共调解矛盾纠纷87件,成功调解84件。
(五)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深化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指导加强“八五”普法法治乡村联系点工作;完善村(社区)、社会组织章程规约等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建设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对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建成两家五星级司法所;对耐火社区、高程寨村两个“评理说事点”进行示范化建设,更大的发挥基层调解机构的矛盾调处化解作用。
二是提升依法治理实效。提升预防和综合调处矛盾纠纷能力,深化依法治校,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互联网法律普法,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推进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筹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评议制度。积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进行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的征集工作,全年收集整理典型案例150余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产品、阵地和活动的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不健全。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不同层面和群体的利益诉求。由于部门间职能交叉以及相关规定存在“盲区”和“灰色地带”,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紧密,存在发现问题简单移交、推诿扯皮现象,难以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在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协同执法有待加强,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发挥。
(二)执法力量配置存在短板。全区编制内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高层次专业法律人才、执法人才储备不足,难以适应新领域新业态带来的执法需求。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对一些“老大难”问题往往采取运动式、突击式整治,未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性不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创新举措不多,存在简单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和其他地区经验的现象。法治实践的本土化探索不够深入,未能充分结合区情民情开展创新。
(四)基层法治基础仍显薄弱。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滞后,普法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基层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健全综合执法体系。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全面厘清城市管理、住建、民政、规划、交警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和权力清单。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善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招录力度,力争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编制内人员选聘。加强执法骨干培养,建立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完善执法人员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强化规范化管理。完善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全流程工作机制。健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准等制度规范。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创新执法方式方法
一是推行柔性执法。树立“管理即服务”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提醒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守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为新业态发展预留空间。
二是加强智慧执法。以东风派出所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平台为试点,在平台上开展线上普法和线上矛盾纠纷调处业务,从而全面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升执法精准性,探索“互联网+执法”新模式。
三是深化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三)推进法治示范创建
一是深化法治区创建。围绕打造法治建设示范区目标,突出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增强企业发展法治获得感。按省市工作部署安排,建设区级标准化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提档升级做好重点人员管理。
二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开展“讲法学法用法”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实战训练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推动智慧法务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推进执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强化大数据支撑作用。建设智慧法务中心,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育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完善法律服务志愿者管理制度,发挥群众参与法治建设作用。
二是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
三是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提升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好“四所一庭”、个人调解室等基层调解组织作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