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46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 关于印发 《溪湖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文字解读| 关于印发 《溪湖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编制依据 依据 《药品管理法》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辽宁省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本溪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本溪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一)Ⅰ级(特别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1)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 50人(含);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的人数超过10人(含)。
(2)同一批号药品短期内引起3例(含)以上患者死亡。
(3)短期内2个以上省(区、市)因同一药品发生Ⅱ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4)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Ⅱ级(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1)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 30人(含),少于5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5人(含)。
(2)同一批号药品短期内引起1至2例患者死亡,且在同一区域内同时出现其他类似病例。
(3) 短期内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因同一药品发生Ⅲ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4)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Ⅲ级(较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1)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 20人(含),少于3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3人(含)。
(2)短期内1个区内2个以上办事处因同一药品发生Ⅳ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3)其他危害较大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Ⅳ级(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1)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 10人(含),少于2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2人(含)。
(2)其他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组织机构 成立“溪湖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区应急指挥部工作组
(1)医疗救护组: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安排好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降低伤亡数量;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救助受害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和指导,对有害信息加强封堵和删除;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3)事故调查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提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4)善后处理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等工作,并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新闻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媒体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新闻报道;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应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初次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在发生或获知突发事件后报告初始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性质,所涉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名称、产品规格、包装及批号等信息,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受害者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与体征,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报告单位、联络员和通讯方式。
(2)进展报告:区应急指挥部根据收集到的事件进展信息报告事件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事件调查情况和原因分析结果、产品控制情况、事件影响评估、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
(3)总结报告:应急指挥部在事件结束后,应报送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应对等进行全面分析,对事件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应急处置措施
启动响应
危害控制
医疗救治
协调检测检验
专家研判
信息汇总
工作例会
文件解读单位:本溪市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孙红波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43139735
文件链接: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lzyj/zfwj/1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