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6-0040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 |
| 信息名称: | 本环建字〔2026〕xx号 关于《本溪市伊林畜牧有限公司新建牛羊清真屠宰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 主题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 发布日期: | 2026-08-20 | 成文日期: | 2026-08-2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环建字〔2026〕xx号 关于《本溪市伊林畜牧有限公司新建牛羊清真屠宰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本溪伊林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本溪市伊林畜牧有限公司新建牛羊清真屠宰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6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北大沟,总投资1650万元,环保投资177万元,占比10.73%。本项目为新建,占地面积36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6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待宰圈、冷库等配套设施及环保工程,项目实施后年屠宰1.5万头肉牛,16万只肉羊。(食品加工部分另行评价审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等相关手续,符合《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不低于1.8米连续、密闭的围挡,物料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网、喷洒粉尘抑制剂或洒水等措施,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措施,道路采用混凝土硬覆盖,定期洒水抑尘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期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后,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屠宰区、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通过除臭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通过采用干清粪清理待宰圈、隔离间,并对待宰圈、隔离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喷洒除臭剂、定期消毒,场所通风,增强除臭与抑菌效果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200m3/d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气浮+消毒)处理,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后,通过自购专用废水拉运罐车(30m3)拉运至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应计量监管,严禁在外运过程中排入外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择低噪声设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项目产生的牛粪、边角料、肠胃内容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包装物及废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清水池、消毒池、化学品存放间作为重点防渗区(Mb≥6m,K≤1.0×10-7cm/s),生产车间、待宰圈、一般固废暂存间、病害牛羊暂存间、急宰间、隔离间、检疫室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设置一座180m3事故池,一座65m3初期雨水池。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围堰及收集设备作为一级防控设施,管道截流阀及生产车间围挡作为二级防控设施,事故池及厂区围挡作为三级防控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巡检制度,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取得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本项目引发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妥善解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 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本溪山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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