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127 发布机构: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关于受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河沿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主题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3-21 成文日期: 2024-03-21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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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关于受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河沿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1 16:25:28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1日我局受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河沿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3月2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45836733。传真:458367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河沿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兴工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北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河沿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公共邮箱:bxhpspc2016@163.com 密码:487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