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16-08-17 | 成文日期: | 2016-08-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餐饮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溪湖区市场监督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的餐饮单位、超市、宾馆等场所经历专项整治。
一是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是否齐全、购进货物是否索证索票、餐饮单位硬件设施是否达标、餐饮单位环境卫生是否合格等;二是对超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市所经营的食品是否有超期现象,是否经营的来路不明的食品,是否向供货商索要三证及进货小票,对于存在问题的食品是否进行下架处理;三是对景区周边的宾馆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宾馆的环境卫生状况,所使用的卫生洗化类物品是否符合标准,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净化了溪湖去旅游市场的食品经营现状,为溪湖区旅游市场的食品安全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