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19-00329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区民政局及时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主题分类: 确认信息
发布日期: 2019-08-22 成文日期: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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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及时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发布时间:2019-08-22 14:40:31 【字体:

因我市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增涨7.1%,达到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立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为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原则,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本溪市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本价联席发[2019]7号)文件要求,在15日内完成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工作。

本次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每人47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人18元。我区共发放6月价格临时补贴29.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