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0-0002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医疗机构公告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0-01-16 成文日期: 2020-0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医疗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14:59:46 【字体:

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下单位在我局申请执业登记,通过专家验收,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经营性质

法定代表人

公告类型

溪湖张敏口腔诊所

溪湖区新湖俪城B区5号楼4单元1层2号

营利性医疗机构

张    敏

变更执业地点

溪湖王吉平西医内科诊所

溪湖区河沿社区河畔花园23号楼

营利性医疗机构

王吉平

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