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237 发布机构: 溪湖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名称: 医疗机构公告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5-03-11 成文日期: 2025-03-1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医疗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13:23:32 【字体:小 大】 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下单位在我局申请执业登记,通过专家验收,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经营性质法定代表人公告类型 溪湖宋艳君西医内科诊所 溪湖区彩屯南路15号 营利性医疗机构宋艳君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