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公开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及解读信息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发布日期: 2017-10-10 成文日期: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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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及解读信息

发布时间:2017-10-10 15:29:56 【字体:

       1、按照市教育局招生政策,本地区及外来务工适龄儿童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截止时间是相关年份的8月31日之前(不含8月31日)。

2、各校按照溪湖区教育局下发的学区半径进行招生,招生审核要件是学区半径内的户口与房票,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以房票为主。

3、外来务工人员审核的要件是户口、暂住证、监护人身份证、务工证明,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4、当年适龄入学儿童如果不能及时入学,需要到应该就读的学校备案,提出申请暂缓一年入学。

5、学生如果因病需要休学,需要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后允许休学。学生因家庭事务不能及时到校就读超过三个月,家长说明原因后允许休学。

6、按照优质化义务教育发展要求,消除大班额行动计划,学校班额人数控制在45人(含45人)之内,如果班额满45人,将不再转入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

7、新生入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由学校、家长、区教育局监督员组成的分班小组,实行阳光分班、阳光分座。

8、教育局和区残联每年进行一次普查,对于具有二级残疾证的适龄入学的本地儿童,如果不能及时入学可申请暂缓入学,区教育局针对不能入学的残疾儿童实行有针对性的入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