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2-00230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主题分类: 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 2022-07-14 成文日期: 2022-07-1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溪湖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2-07-14 09:21:28 【字体:

申请公示单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                              申请时间:2022年7月13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X2LN202105070012

溪湖区东风街道事处新兴村小青沟,连利型加工厂没有环保手续并在没有危险物经营、存和加工资质的情况下,常年收购机油、酒精等危险物生产燃料。常年收旧轮胎炼制轮胎油、气味扰民严重,且漏污染土壤。

溪湖生态环境分局、东风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8日,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本溪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六科和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本溪市溪湖区连利型煤加工厂从事燃料油经销情况属实。该企业现从事燃料油外购、经销活动,根据订单需求外购成品燃料油进行销售,未进行生产和加工。

现场检查,该厂院内未发现收购废机油、废酒精、废旧轮胎迹象,现场未发现炼油生产设备、原材料及产品。

院内有一处闲置厂房,厂房内设施、设备长期闲置,现场无生产迹象。经调查,企业自完成环评批复后,由于资金和技术问题,配套设施、设备未建设齐全,实验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项目无法继续进行,该车间及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经调阅2020年至案件调查期间用电记录,该厂电耗量较低,仅用于日常生活和冬季取暖。

部分 属实

环保部门及属地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在企业完成项目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

2022年7月5日,溪湖区政府两办督查室、环保部门、东风办事处联合到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该企业涉及的案件项目至今一直处于闲置中,设备连接处已断开,经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后,该项目已基本废除,无后续重建意向,也不再从事燃料油经销行为目前企业处于转型过程中,后续将加强监督,确保案件不复发。


2

X2LN202105070027

溪湖区水木源榻榻米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溪湖生态环境分局、彩屯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9日接到通知后,办事处第一时间到水木源榻榻米加工厂进行现场核实、勘察。经排查,未发现有污染外派情况。该加工点主要业务为切割、组装榻榻米框架以及板材储存销售,该加工点不需要办理环评相关手续。2022年7月5日到该企业核查,该企业已搬离我辖区。

 

部分 属实

该企业已搬离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3日

受理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

举报电话:45836733

邮寄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柳塘街河西街道办事处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