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2-0014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关于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确权方案 主题分类: 扶贫资金
发布日期: 2022-05-13 成文日期: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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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关于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确权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3 14:27:07 【字体:

为了切实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责任,有序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发展,保障产业扶贫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现就我办事处开展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确权制定如下方案。

一、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情况

2016年中央财政拨付1.5万元、省财政拨付8.8万元、区财政拨付6万元、办事处自筹8.7万元,共计25万元,与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进行产业扶贫项目;2019年中央财政拨付3万元、省财政拨付9.97万元,共计12.97万元,与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进行产业扶贫项目;2019年中央财政拨付1.5万元、市财政拨付5万元、区财政拨付1万元,共计7.5万元,与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合作进行产业扶贫项目;2020年中央财政拨付9万元、省财政拨付9.4万元、市财政财政拨付2.8万元,区财政拨付8.6万元,共计29.8万元,与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合作进行产业扶贫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拨付7.8万元、省财政拨付9万元,东风办事处划转23.77万元,共计40.57万元,与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合作进行产业扶贫项目;2021年区财政拨付15.5万元,共计15.5万元,与本溪市正源矿业有限公司合作进行产业扶贫项目;2021年省财政拨付1.4万元,共计1.4万元,与本溪市正源矿业有限公司合作进行产业扶贫项目;2022年省财政拨付11.6万元,共计11.6万元,与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进行产业扶贫项目。

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确权范围

1、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全部纳入扶贫资产管理范围。

2、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按目前现有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突发困难户,以村为单位进行分配确权。

3、产业项目扶贫专项资金变化情况。

根据溪湖区脱贫攻坚小组对全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突发困难户享受产业项目扶贫的重新核算,每户应享受的份额约为4.124元,火连寨街道现有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突发困难户一共35户,火连寨街道办事处现有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44.34万元。

三、确权后各村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情况。

1、上堡村,现有脱贫户3户,按每户约为4.124元计算,共计12.36万元。

2、下堡村,现有脱贫户7户,边缘易致贫户1户,按每户约为4.124元计算,共计32.95万元。

3、火连寨村,现有脱贫户9户,按每户约为4.124元计算,共计37.08万元。

4、营子新村,现有脱贫户1户,突发困难户2户,按每户约为4.124元计算,共计12.39万元。

5、高程寨村,现有脱贫户3户,按每户约为4.124元计算,共计12.39万元。

6、响山子村,现有脱贫户7户,按每户约为4.124元计算,共计28.91万元。

7、三会厂村,现有脱贫户2户,按每户约为4.124元计算,共计8.26万元。

四、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

1、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原则上由各村使用管理,但考虑资金总量较少,各村开展项目存在困难,仍延续历年由各村委托办事处统一使用资金的办法,与辖区内优秀企业合作开展产业扶贫项目。

2、产业扶贫项目收益的分配。办事处按各村确权后的份额以年度为单位将收益发放给各村,由各村研究决定如何使用、分配收益。各村使用、分配收益时,应制定分配方案,并公示无异议,报办事处审核、公示,同时报区相关部门备案。

3、合理分配收益。收益分配,需对贫困户、突发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实行差异化分配,杜绝“一股了之”“一分了之”。

4、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配钱款由办事处统一向贫困户、突发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发放。

5、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要高度监管,办事处、村两级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设立项目台账、资金使用台账。使用资金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