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086 发布机构: 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5-01-24 成文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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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4 14:05:54 【字体:

 

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第三部分 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本溪市溪湖区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本溪市财政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财发〔2020〕36号)、本溪市财政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财务核算部负责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我单位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树立文明、务实、高效、廉政的服务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职责。

(1)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2)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针对性、常态化开展思想稳定工作,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更加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3)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形成全社会关爱退役军人的合力。

(4)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6)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第三部分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84.38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38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84.3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4.3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82.78万元,公用经费1.6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2024年增加7.6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调整工资标准人员经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5年预算比2024年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运行工作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持平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2024年持平。


2025年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年

2025年

合计

0

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其他国有资产情况2025年没有购置计划。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0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涉及资金0万元。

 

 

048001_本溪市溪湖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本级.xls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