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 主题分类: | 营商环境建设 |
发布日期: | 2017-12-20 | 成文日期: | 2017-12-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年初以来,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转作风、促振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多证合一(二十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坚持 “放管服”相结合 ,市场准入更加便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地区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个转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等“亮点”工作表现突出。
一、“个转企”完成全年任务的150%。
2017年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新增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全面完成了“个转企”目标任务。2017年完成转企升级21户,完成全年任务的150%。
二、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保持高速增长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市场准入更加便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2017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66户,同比增长56.8%,其中个体户699户,同比增长50.6%,其中新增企业167户,同比增长88.5%,高于全省平均增速57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区政府年初下达的企业发展增长10%(150户)的工作目标,。
三、“一照一码”行天下,营业执照“电子化”。
实现县区第一家全程网上登记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全力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改革,这是继“一照一码,二十六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之后的新举措,他是以信息化为支撑,通过大数据和“互联网+政务服务” 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的全新体验。2017年已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办理电子营业执照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