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49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2023年上级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本级配套资金分配方案和使用情况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成文日期: | 2023-1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2023年上级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本级配套资金分配方案和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省级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本财指农〔2023〕122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本财指农〔2023〕9104号)以及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印发《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县级投入衔接资金保持在2020年县级应投入资金额度水平及以上”的要求,以及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给付“防贫保”保险和扶贫资产保险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省级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万元,市级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区级拨付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配套资金2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拟用于“防贫保”和扶贫资产保险以及按比例下拨至各涉农办发展产业项目。截至目前,我区现有脱贫户40户7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2人。其中火连寨办事处脱贫户为32户5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2人;东风办事处脱贫户为8户15人。经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1.计划将省下达1万元按照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比例,下拨至火连寨街道办事处0.8万元,东风街道办事处0.2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债权类收益性扶贫项目。
2.计划将市下达60万元下拨至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主要用于建立债权类收益性扶贫项目。
3.计划将区本级配套资金20万元,用于支付“防贫保”保险1万元和扶贫资产保险2万元。剩余17万元按照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比例,下拨至火连寨街道办事处13.6万元,东风街道办事处3.4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债权类收益性扶贫项目。
二、资金使用情况:
1.新增2023年“防贫保”保险1万元,用于“防贫保”保障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障。
2.新增2023年扶贫资产保险2万元,用于保障扶贫资产发挥更大效益,确保实现扶贫资产“保本保值增值增效”。
3.新增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与本溪市溪湖区双鹏蔬菜水果批发中心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14.4万元。
4.新增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与辽宁安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60万元。
5.新增东风街道办事处彩北新村与本溪月牙岭生态绿化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0.96万元。
6.新增东风街道办事处新合村与本溪月牙岭生态绿化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2.4万元。
7.新增东风街道办事处新兴村与本溪月牙岭生态绿化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0.24万元。
溪湖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