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5-0031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水利局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2025年侵蚀沟治理项目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2025年侵蚀沟治理项目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溪湖区2025年侵蚀沟治理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QHZB0081501
项目名称:溪湖区2025年侵蚀沟治理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700.00元
最高限价:218,700.00元
采购需求:
1、对项目的建设进行专业化管理,在施工期限内行使建设单位相关权利、代行建设单位相关职责,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保证施工安全,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建设单位。
2、负责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召开大小工程会议,整理各参建单位的周报、月报等材料。
4、配合建设单位按照项目进度申报资金,并按月向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5、配合建设单位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稽查和审计工作。
6、组织工程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7、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8、整理档案汇编并移交项目相关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消防孺子教育3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9点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7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法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溪湖区水利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柳塘路
联系方式:024-45836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方式:1584141587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5610100000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洁
电 话:024-4388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