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5-0025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溪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溪湖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5-03-26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溪湖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溪湖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欧典宏峪小区2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8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5-01
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元/年
最高折扣率限价:95%
采购需求:77辆车保险服务(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3月27日至 2025年 4 月2 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 13:30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峪欧典宏峪小区20#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4 月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峪欧典宏峪小区20#楼)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4 月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峪欧典宏峪小区20#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或法人须携带以下材料1套: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70014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峪欧典宏峪小区20#楼
联系方式:024-44597939
邮箱地址:lnhs8888@126.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100100100346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024-44597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