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5-00244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5-03-18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溪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F-BX-202503001
项目名称:溪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519,800.00元
采购需求:溪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
联系方式:1370014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联系方式:024-44800006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