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309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市溪湖区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0-08 成文日期: 2021-10-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溪政办发〔2021〕27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本溪市溪湖区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14:00:02 【字体: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本溪市溪湖区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按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本溪市溪湖区2021年汛期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溪湖区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我国极端气象事件可能增多,夏季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的旱涝灾害较明显,防汛工作形势不容乐观。降雨分布不均,有可能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区直各部门和各办事处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溪湖区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1.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矿山排土场及尾矿库等。

2.滑坡灾害。主要分布在山区公路两侧,各露天采石场,排土场等。

3.崩塌灾害。主要分布在公路两侧的高陡边坡和悬崖等。

4.地面沉陷。主要分布在本溪煤矿区、彩屯煤矿区、火连寨铁矿采空区等。

5.地裂缝灾害。主要分布在煤矿采空区相对的地表影响范围内。

三、地质灾害的预报及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点,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气象局对我市预报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报。预报的等级分为四级,即:四级蓝色预警为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三级黄色预警为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二级橙色预警为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一级红色预警为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溪湖区要对以下地质灾害地区做好预防工作:

1.泥石流灾害。主要预防东风办事处三会厂村北大洼采矿排渣场,全区各铁矿排渣场,尾矿库等。

2.滑坡和崩塌灾害。主要预防后湖山体崩塌滑坡、怪石洞崩塌、头道社区不稳定斜坡、二电街山体滑坡崩塌、公路两侧高陡边坡、各矿山排土场和边坡等。

3.地面沉陷灾害。主要预防本溪煤矿区、彩屯煤矿区、火连寨铁矿采空区等。

此外,各矿山要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本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案。各矿山排(渣)土场及边坡、选矿厂尾矿坝均在重点防治之列,矿山企业的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进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避免发生矿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溪湖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见附表(溪湖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统计表)。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区直各部门和各办事处要把汛期地质灾害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各种手段,使测、报、防、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全过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抓好预防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经费、人员、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有效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

2.依靠群众,及时反映。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监测能力,在街道办事处、村要建立地质灾害基础监测点,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动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地质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紧密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适应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需要。

五、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溪湖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朱延阳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明飞和溪湖国土分局局长丁勇担任,成员单位:

溪湖国土分局局长 丁 勇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珂玥

区住建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王洪刚

区应急局局长 李佳欣

区农业农村局长 花 明

区卫健局局长 李日东

区文旅局局长 邹存芳

区民政局局长 周怀德

溪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 宁

溪湖供电公司经理 关 峰

火连寨道办事处主任 宋长权

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尔哲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福牮

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翁 燕

彩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沙 莎

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溪湖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分局局长兼任。

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好抢险、救助工作;调查核实险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时掌握险情动态,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排除险情或减缓险情进一步发展,提交应急调查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委会)主要负责宣传和推广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积极预防地质灾害。具体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及时统计上报受灾害点威胁人员名单;组织隐患点监测人员的落实和培训,监督检查隐患点监测人员的工作情况,掌握监测结果;遇到险情及时报上级政府,必要时可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汛期和汛情工作安排

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在汛期到来之前,对本地区和本部门承担责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要有专人值班值守,落实责任,值班到位。如遇险情及时处理,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有关规定逐级速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各司其职,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好各项制度,确实做好防灾工作。

1.要压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做到已知隐患点巡查全覆盖,确保群防群策工作落到实处。

2.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各办事处要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值班值宿制度、快报速报制度,不得存在侥幸心理。因空岗迟报、漏报灾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组织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社区、村委会(村民组),认真填写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认真落实各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正确选择撤离路线和临时安全避险地点,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5.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遇有三级以上预报及时通知相关街道办事处,认真做好记录,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