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溪政发〔2016〕118号 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政发〔2016〕118号 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溪湖区政府部门检查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清单包括16个部门共计80项检查事项。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