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64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火连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2-21 成文日期: 2023-12-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溪政办发〔2023〕27号
关键词:

溪湖区火连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1 15:21:07 【字体:

结合溪湖区大气污染成因解析,裸土、道路积尘等扬尘源是溪湖区大气污染突出影响之一,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溪湖区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火连寨区域污染排放现状,制定《溪湖区火连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解决火连寨区域突出大气污染问题,摸清主要污染源污染排放现状,分类施策、科学制定、有效落实管控治理措施,从源头上降低火连寨区域突出污染物排放,推动溪湖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摸清主要污染源污染排放现状。全面摸清辖区内工业污染源、矿产品开采及加工、道路扬尘、裸土等存在突出影响的污染源底数,现场调研污染源污染排放现状及存在问题,建立清单台账。

(二)建立火连寨区域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考虑各类污染源污染排放影响和污染防治管理措施现状,实施差异化管理,科学制定精细化治理管控措施,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和长效化治理管控机制。

(三)道路积尘深度治理及精细化管控。加快推进辖区内重点用车单位、重点运输路段建立车辆冲洗设施,本鸡线、彩屯北路及矿山开采运输等重点路段修缮维护工作,每周清运道路两侧的积土、垃圾,增加湿扫车、雾炮车作业频次和定期检查点,落实企业道路治理及污染管控责任制,加大监督巡查管理力度。

(四)开展露天矿山、裸露土地、料场、堆场科技化监管。利用无人机高空俯瞰航拍和定期巡查,对辖区内露天矿山、裸露土地、料场、堆场编码登记,建立清单式动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湿法开采和覆盖等抑尘措施。有序推进露天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域扬尘在线监测数字化监管。

(五)持续加强涉气工业源达标排放监管及“散乱污”整治。持续加大对交通水泥、山水水泥等涉气工业源达标排放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无环保设施、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涉气企业进一步规范整治。

(六)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监管。建立辖区内用车大户清单并动态更新,定期对柴油货车集聚地和用车大户进行入户检查。强化公安、环保、交通部门路检路查联防联控机制,严查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对于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溯源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行驶途经地等。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监督抽测工作,编码登记做到应登尽登。

(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组织、督促辖区内涉气企业结合《本溪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要求工矿企业落实限产减排等相关工作,开展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检查台账。

(八)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商砼企业治理。严管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九)加强露天焚烧管控。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圾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

三、责任分工

(一)环保部门责任。1.全面摸清辖区内工业污染源、矿产品开采及加工、道路扬尘、裸土等存在突出影响的污染源底数,建立清单台账。2.对辖区内露天矿山、裸露土地、料场、堆场编码登记,严格落实湿法开采和覆盖等抑尘措施。有序推进露天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域扬尘在线监测数字化监管。3.持续加大对交通水泥、山水水泥等涉气工业源达标排放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散乱”涉气企业进一步规范整治。4.编制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开展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检查台账。5.严查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

(二)交通部门责任。火连寨地区农村公路及矿山开采运输等重点路段修缮维护工作,定期清运道路两侧的积土、垃圾。

(三)综合执法部门责任。对道路遗撒或车辆未进行遮挡进行处罚。

(四)住建部门责任。严管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五)交警部门责任。紧盯路面管控,严查渣土车、货物运输车运载物品遗洒、飘散载运物、扬尘撒漏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火连寨街道办事处责任。加强重点用车单位、重点运输路段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和定期检查点,加大全区域内的监督巡查管理力度。主动定期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污染情况并及时进行制止,对不听制止或长期不整改的上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进行查处。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溪湖区火连寨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溪湖区政府专门成立火连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福牮 副区长

成 员:乔 伟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 主任

于兴洋 生态环境分局 局长

李佳欣 住建局 局长

郭立行 交通局 局长

李艳利 综合执法大队 队长

张成刚 溪湖交警大队 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于兴洋兼任。

五、工作机制

(一)领导机制。区政府成立火连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定期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火连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政策法律意识,深入企业广泛开展大气污染宣传教育,不断引导企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责任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治理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四)落实机制。要建立“台账化管理、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化推进、清单化销账”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身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列出工作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按月排出工作进度节点,抓进度、抓跟踪,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五)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各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安排。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提请办公室主任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提请组长协调解决。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或办公室主任适时召开调度会议调度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六)各成员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火连寨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图解: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zcjd/11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