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527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溪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 委员会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政办发〔2023〕25号 | |
关键词: |
关于调整溪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 委员会的通知
区委相关部委、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员工作变动实际情况,在保持原有构成体系、工作职责不变的基础上,现对溪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计划、措施;聘任区政府督学;发布区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纪延妍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 娜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委 员:王劲松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金 鑫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刘晓雪 团区委书记
赵 雪 区妇联副主席
李日东 区残联理事长
杜春娥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瑞颖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 丹 区工信局副局长
苗永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白金英 区民政局副局长
孟蕾蕾 区人社局副局长
申广鑫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卫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付兴洵 区应急局副局长
王 丹 区文旅局副局长 体育局局长
王 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督导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