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527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溪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 委员会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1-15 成文日期: 2023-10-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溪政办发〔2023〕25号
关键词:

关于调整溪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 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14:47:50 【字体:

区委相关部委、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员工作变动实际情况,在保持原有构成体系、工作职责不变的基础上,现对溪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计划、措施;聘任区政府督学;发布区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纪延妍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  娜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委  员:王劲松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金  鑫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刘晓雪    团区委书记

赵  雪    区妇联副主席

李日东    区残联理事长

杜春娥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瑞颖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  丹    区工信局副局长

苗永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白金英    区民政局副局长

孟蕾蕾    区人社局副局长

申广鑫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卫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付兴洵    区应急局副局长

王  丹    区文旅局副局长 体育局局长

王  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督导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