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319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溪湖区参加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7-18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政办发〔2023〕13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溪湖区参加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各驻区单位:
《溪湖区参加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溪湖区参加本溪市第十三届
运动会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特拟定溪湖区参加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实施方案。
一、运动会主题
踔厉奋发新征程 凝心聚力展风采
二、 运动会竞赛时间、地点
(一)开、闭幕式
开幕式时间:9月中下旬
(同时田径比赛、群先表彰等)
闭幕式时间:9月中下旬
地点:本溪市体育场
(二)竞赛部分
时间:4月-9月
地点: 全市体育场馆
(三)展览、展示部分
展览:9月中下旬在市体育场
展示:7月-8月在政府广场(或枫叶广场)
(四)游部分
时间:5月-7月
地点:水洞、关门山、五女山、花溪沐等景区
三、运动会参赛组别
县区城乡职工组、县区小学组
四、参赛项目
(一)县区城乡职工组
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钓鱼、押伽、广场舞展演共9项。
(二)县区小学组
田径、7人制足球、篮球、乒乓球共4项。
五、运动会组织机构
成立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溪湖区组委会
名誉主任:代 萍
主 任:高 飞
副 主 任:金庆丰、纪延妍
执行主任:花 明、刘 娜
执行副主任:各责任部门分管领导。
组委会下设综合办公室、新闻宣传组、竞赛组、展演观众组、安全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在组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执行主任和执行副主任领导下,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综合办公室
主 任:茹海容
副主任:张才千、王洪刚、花 明
成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的衔接;
2.组织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落实工作职责;
3.负责赛事经费预算及资金保障工作;
4.负责拟写开幕式运动员前导词;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新闻宣传组
组 长:冯晓雪
副组长:刘桂婷、孟 丽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团区委、区妇联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赛事活动宣传和报道整体方案,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2.负责邀请和接待新闻媒体等相关工作;
3.负责赛会会旗、口号的征集工作;
4.组织志愿者机动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应急任务;
5.负责赛事期间全程报道录制,并在赛后向组委会提供不少于5分钟的赛事集锦和新闻报道统计情况;
6.负责体育成就展、美术展、书法展、摄影展等活动宣传报道。
竞 赛 组
组 长: 花 明、刘 娜
副组长:刘 强、刘 祯、郑 毅、刘景伟
成员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参加全运会工作实施方案;
2.拟定检阅方块队并组织检阅队伍入场;
3.负责赛事的各项竞赛组织工作;
4.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展 演 组
组 长:宋常之
副组长:邓 嵩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展演队伍报名参演工作;
2.负责确定展演场及展演内容;
3.负责体育成就展、美术展、书法展、摄影展等活动;
4.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医疗保障组
组 长:王毅、白鹤
副组长: 李家蔚、付兴洵
成员单位:溪湖公安分局、区住建局(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总体方案,开、闭幕式和驻地安全保卫、交通、警卫、消防、突发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配合组委会制定医疗救护、卫生监督、传染病控制和参赛运动员性别检查工作方案;
3.负责开展赛事期间医疗救护、卫生监督等工作;
4.负责开展有关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工作;
5.负责赛会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卫生救援工作;
6.负责赛事期间配备2-3名医护人员;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观 众 组
组 长:刘 娜
副组长:郑 毅、刘景伟
成员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赛事期间组织观众队伍;
2.负责组织拉拉队为赛事营造氛围;
3.完成组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 强
副组长:王晓东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赛事期间交通物资运输服务保障;
2.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牵头,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运动会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参加运动会开、闭幕式和各项竞赛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力求安全、高效、圆满,参加本次体育盛会。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众号、网络、标语等多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大力宣传第十三届运动会。
(四)保障到位,资金支持。此次参加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是体育竞技与文化、旅游、经济相结合,以赛、展、游赛事形式相结合赛会新模式,涉及品类多、部门参与广,确保赛事经费预算和资金保障,努力把本次赛会办成展示我区全民健身成果和竞技体育水平、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盛会。
附件:1.溪湖区参加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2.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附件1:
溪湖区参加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
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配合协调各部门工作的衔接;
2.协助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落实工作职责。
(二)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赛事活动宣传和报道整体方案,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2.负责邀请和接待新闻媒体等相关工作;
3.负责赛会会旗、口号的征集工作;
4.组织志愿者机动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应急任务;
5.负责赛事期间全程报道录制,并在赛后向组委会提供不少于5分钟的赛事集锦和新闻报道统计情况;
6.负责体育成就展、美术展、书法展、摄影展等活动。
(三)溪湖公安分局、区住建局(交通局)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总体方案,开闭幕式和驻地安全保卫、交通、警卫、突发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1.负责赛事经费预算及资金保障工作;
2.负责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
(五)区文旅局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参加全运会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展表演队伍的报名、选拔等工作;
3.负责协调和组织开幕式方块队和检阅队伍入场;
4.负责赛会区旗、口号、标语的征集工作;
5.负责运动会参赛项目的竞赛组织工作;
6.协助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完成其他工作。
(六)区教育局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小学组积极参加各单项比赛报名、参赛工作;
2.负责赛事期间学生的观众队伍;
3.负责开幕式方块队伍的组织和排练工作。
(七)区卫健局工作职责
1.配合组委会制定医疗救护、卫生监督、传染病控制和参赛运动员性别检查工作方案;
2.负责开展赛事期间医疗救护、卫生监督等工作;
3.负责开展有关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工作;
4.负责赛会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卫生救援工作;
5.负责赛事期间配备2-3名医护人员。
(八)区直机关工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所属单位按要求进行报名参赛。
附件2:
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 年4月-9月全市体育场馆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本溪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协办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平山区人民政府
明山区人民政府
溪湖区人民政府
南芬区人民政府
三、参赛组别
(一)机关事业单位组:以市直属各委、办、局系统及各事业单位为参赛单位。
(二)企业单位组:以全市国有企业及私有企业等为参赛单位。
(三)县区城乡组:以所辖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及居住在本辖区的居民为参赛单位。
(四)大中专院校组:以驻溪各大中专院校为参赛单位。
(五)高中组:以各高中学校为参赛单位。
(六)初中组:以各中学学校为参赛单位。
(七)县区小学组:以县区、市直小学校为参赛单位。
四、竞赛项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组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围棋、台球共9项。
(二)企业单位组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台球、中国象棋、拔河共10项。
(三)县区城乡组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钓鱼、押加、广场舞展演共10项。
(四)大中专院校组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共6项。
(五)高中组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共7项。
(六)初中组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共7项。
(七)县区小学组
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游泳共9项。
五、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竞赛规程总则、各单项竞赛规程的各项规定,并自愿签署和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溪户籍的居民。
(三)机关、事业、企业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系统的在编在职职工。
(四)县区城乡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地区的在编在职职工及居住在本辖区的居民。
(五)学生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籍在校学生。
(六)2023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户口和学籍由外地迁入本市者不允许参赛。
(七)参赛时必须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八)各参赛单位在各个项目的比赛中只能选派 1 支队伍参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 1 个单位参赛,运动员不得跨越组别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参加各单项比赛的具体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二)各参赛单位根据各单项规程的要求,统一填写打印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竞赛组。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各单项竞委会有权进行处罚。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参赛项目,并办理该项目(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符合参赛条件的运动员由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统一颁发《参赛证》。
(五)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出版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各项竞赛均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竞赛项目报名参加单位不足 3 个或各竞赛项目中所设小项报名人数不足 3 人(队),不予立项或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设团体奖牌、总分奖:按照参赛单位在各项目比赛中所得奖牌、分数之和计算,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按获金牌数多少决定名次,如金牌数相等,则按获银牌、铜牌顺序决定名次。
(二)设单项奖: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具体录取名次,按以下规定执行。
1.各项目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并按 9、7、6、5、4、3、2、1 得分计入团体奖牌和总分中。
2.足球、篮球、排球名次分乘5计入团体总分。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本溪市第
十三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九、申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一)赛时申诉:比赛中若发生争议,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时,以参赛单位名义提出申诉。凡申诉者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人民币 1000 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
(二)各参赛单位要与组委会签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凡在比赛中违反赛风赛纪,教练员、运动员严禁使用各类违禁品,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等,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该项比赛成绩、扣除奖牌、总分以及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各项竞赛均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各项竞赛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均由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统一选派。
十一、报项、报名
(一)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报参加项目和人数,截止日期为 2023年5月8日,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二)第二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要求执行。
十二、代表团团旗和运动队服装
(一)各参赛单位运动员请统一服装参加开幕式检阅,各项目参赛服装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各参赛单位自备团旗一面,颜色自定,规格 2×3米,团旗除标明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三、其它
大会设立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和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归属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解读链接: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zcjd/116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