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28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政府办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对老旧居民小区下水井适时或定期清理疏通的建议》(第315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对老旧居民小区下水井适时或定期清理疏通的建议》(第3158号)答复
孙胜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老旧居民小区下水井适时或定期清理疏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辖区住宅楼物业管理区域的排水设施由于缺失物业管理,加之年久失修,下水井堵塞、返水问题反映严重。近年来,溪湖区积极利用好已拨付到位的国家改造资金,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内容为楼房主体和配套设施两部分,其中下水设施将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
溪湖区住建局将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下水井损坏严重的小区进行改造建设。同时协调物业服务企业或辖区办事处、社区对老旧小区下水井加强管理和巡查,进行常态化管理,适时或定期进行清理疏通。巡查发现有外溢痕迹的下水井,及时清掏。做到基本上下水井每年春、秋两季各清掏一次、化粪池清掏一次、下水管线每年疏通一次。充分重视居民通过投诉平台反映的下水井堵塞问题,做到接到投诉及时处置,避免脏水外流,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及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