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209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做好创城基础工作尽快清理供暖垃圾恢复原貌的建议》(2074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05-11 成文日期: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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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做好创城基础工作尽快清理供暖垃圾恢复原貌的建议》(207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1 15:41:55 【字体:

史贵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创城基础工作尽快清理供暖垃圾恢复原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与市住建局设施管理所及项目办沟通,解决供暖更新改造所带来的建筑垃圾未能及时清运,损害道路、小区基础设施,未恢复原貌等问题。区住建局市容科将建立备案督促工作机制,及时签订施工恢复承诺书,按照承诺书签订内容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恢复并清除施工残留垃圾。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