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552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整改彩玉社区重型路大车停放的提案》(第16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整改彩玉社区重型路大车停放的提案》(第16号)答复
仓建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改彩玉社区重型路大车停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重型路两侧大车停放事宜,彩屯街道已积极与区交警大队及区综合执法大队联系沟通,下一步将按照《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重型路两侧占道经营车辆的巡查和整治工作,有效保障重型路周边的秩序,消除由此引发的隐患。
溪湖区彩屯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6日
根据《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本溪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大队将依法对重型路两侧业户车辆违规占道经营问题进行查处, 每天安排执法人员驻街执法巡查,一经发现当即清理。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大对重型路两侧占道经营车辆的巡查、整治工作,有效保障重型路周边的秩序卫生。
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