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75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大堡社区、柳西社区路灯修缮的建议》(第2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大堡社区、柳西社区路灯修缮的建议》(第23号)答复
袁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堡社区、柳西社区路灯修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区住建局非常重视,并到现场进行查看。大部分路灯都是溪湖区棚改维修项目,现因路灯已过保修期,施工单位已不予维修。但针对该问题,区住建局已向上级部门积极申请维修资金,委托第三方专业维修队伍进行排序维修,大堡社区啸山、湖前等地的路灯争取在“五一”节前恢复照明,修复后由小区物业或产权单位进行后继维修管理;柳塘路柳塘车站附近至后湖车站路段的路灯由于属于市政设施路灯所负责的维修职责范围,需要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我们将争取市政设施路灯所早日列入维修计划,早日进行维修。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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