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74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溪湖区峪前社区大明山沟环保督察件处理后增加绿化的建议》(第1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溪湖区峪前社区大明山沟环保督察件处理后增加绿化的建议》(第18号)答复
陈丽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溪湖区峪前社区大明山沟环保督察件处理后增加绿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明山沟环保问题反映开荒种地、砍伐树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区住建局、河东街道等多部门联合多次对该区域进行整治。为防止开荒种地现象再次发生,代表建议对治理后的土地进行覆绿。我局已将代表的建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完成覆绿工作。同时,根据林长制及溪湖区小开荒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属地街道为责任主体。因该区域包含城周山,区住建部门同样有管护责任。所以,建议各单位多措并举,多角度,多渠道争取资金,共同完成该区域的覆绿工作。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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