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742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沈本产业大道石桥子三绿老年公寓危险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6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沈本产业大道石桥子三绿老年公寓危险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6号)答复
鄢景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沈本产业大道石桥子三绿老年公寓危险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区住建局非常重视,已到现场进行查看。您所指出的路段为沈本产业大道,属于市交通局管理的道路,应由市交通局负责对该路段路灯设施进行完善,该路段溪湖区并没有管理权限。
三绿老年公寓路口至彩北岭隧道路段为溪湖区管理的县级公路(沈本线),该路为市交通局投资建设,全长17.664公里,建设前期未设计及配置路灯。但作为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区住建局对该路段有关情况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政策推进公路照明设施配套完善,已于2024年将沈本线路灯安装计划纳入到全市市政设施更新改造中央预算资金项目中,待国家审批后即予以实施。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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