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55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路灯、感应灯照明、亮化的建议》(第36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12-10 | 成文日期: | 2024-12-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路灯、感应灯照明、亮化的建议》(第36号)答复
李颖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路灯、感应灯照明、亮化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建议,经过实地调研等相关工作,制定如下改进方案:
一、我局对主城区区域进行了划分,每个区域安排专人对辖区内路灯进行管护,定期进行巡检,因辖区内路灯大多数均已过施工保修期,我局已委托第三方维修队伍,对辖区内故障路灯及时维修,目前,环山路、明翠山庄、二十二中附近等问题较为突出路段均已维修完成。
二、溪湖、彩屯地区主干路路灯所有权及日常管护单位为市城市运行中心路灯管理所,我局积极协调该单位,传达了您的意见,市路灯管理所也将提高管理力度,加快维修速度。
三、今后,我局将针对辖区内每条街道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路灯安装规划,采用更为先进的技术,在保证居民出行安全的前提下,节能增效,减少政府财政支出。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