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54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修缮新立社区周边基础设施的建议》(第3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12-10 | 成文日期: | 2024-12-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修缮新立社区周边基础设施的建议》(第34号)答复
胡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新立社区周边基础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修缮新立社区周边基础设施问题,我局非常重视。
1.彩屯北路74号楼2--3单元平台维修问题
新立社区属于我区早期棚户区改造范围,彩屯北路74号楼2--3单元平台是该栋楼居民出入的必经之路,也是楼下商户的屋顶。要想彻底解决平台水泥粉化问题,需要将原有平台水泥保护层和防水层全部拆除,重新摊铺防水层、浇筑混凝土保护层。该栋楼是商住一体式楼房,维修商住公用部分需楼下商户和楼上居民共同出资完成。在早期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楼下商户拒绝出资维修屋面防水导致该平台无法实施维修改造施工。虽然目前早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结束,但我局对您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将积极采取利用城市更新等项目继续包装项目的方式来力争极快解决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2.彩富33号楼后小路维修问题、彩富33号楼3单元一侧的路面积水问题。
由于早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有限,没有能将小区存在的问题全部解决。彩富33号楼后小路维修和33号楼3单元一侧的路面积水问题就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没有彻底解决问题。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利用城市更新等项目包装,争取尽快彻底解决该问题。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