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62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溪湖区社区养老试点工作推进的建议》(第02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溪湖区社区养老试点工作推进的建议》(第02号)答复
陈慧、荣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溪湖区社区养老试点工作推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持续推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区先制定了《溪湖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溪湖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依托河西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自2022年河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以来,开展“五助”服务、上门服务、日间照料、居家照顾、康复训练、健康咨询、休闲娱乐、文体活动、手工制作等各项服务及活动共9类17项90多次服务,服务老年人达300多人。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0人,招募志愿者服务队伍近30人。2023年起,我局将继续依托河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向周边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2、积极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打开养老机构“围墙”,2022年,我局通过宣传、鼓励,将机构内的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家庭,为有需求的居家、卧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大力发展老年人上门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利用护理员等人力资源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全区现已有2家养老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卫生清扫、康复训练等便民服务。2023年起,我局将加大组织宣传力度,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利用现有资源,联合周边社区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2023年起,随着疫情逐步放开,我局将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投入到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培训当中,从引进外来养老护理人才、解决辖区闲散人员就业、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我区居家养老能力水平。
本溪市溪湖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