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19-00058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税务局召开第三次减税降费工作会议 | 主题分类: | 财税改革 |
发布日期: | 2019-03-07 | 成文日期: | 2019-03-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税务局召开第三次减税降费工作会议
2018年3月6日上午溪湖区税务局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在区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上区局减税办刘清华主任向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成员汇报了3月5日市局减税降费办会议精神,各工作组对近期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减税办副主任阎芸昱同志就市局各科室对减税降费工作的要求进行了强调:1、要在4月大征期到来前做好税收政策的辅导和宣传工作,做好舆情应对,减轻纳税人负担。2、要建立减税降费工作问题反馈单,派专人落实,协调提醒。3、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应本着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及时为纳税人办理退抵税,并建立退抵税台帐。
孙斌局长强调,1、减税降费工作是当前的首要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培训辅导。2、要打造工作亮点,各小组要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按照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应享尽享。适时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