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 杨于
工作分工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金融、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消防、统计、营商环境建设、机关事务管理、信访、法制管理(涉及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对外涉诉复议案件和对外其他法律事务)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代管民政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发展局、区国动办)、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应急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统计局、区数据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信访局、溪湖区消防救援局、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区财政服务与国库收付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区地震事务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审计服务中心、区普查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区审计局;代管区民政局、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区婚姻登记处)。
负责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溪湖税务分局、区武装部和银行、证券等驻区金融机构;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协助区长协调副区长之间的工作。
个人简介
杨于,男,汉族,1979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溪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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